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153

研究生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4〕8号)、《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第一批)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5号)的要求和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任务及分工

(一)修订《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对《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完善修订。

负责单位: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二)修订《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对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完善修订。

负责单位:财务与国有资产处。

(三)制定《广东财经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细则》。各归口管理单位分别制定项目管理细则,明确项目遴选、中期管理、评价、验收及目标考核等内容。

负责单位:研究生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编制我校“创新强校工程”2014年专项资金年度安排使用方案。根据我校《“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及项目遴选办法,各归口管理单位确定2014年建设项目及资金预算。

负责单位:研究生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 时间进度安排

(一)3月6日前,相关单位将上述任务中的材料提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汇总;

(二)3月9日—13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会同财务与国有资产处拟定2014年专项资金年度安排使用方案;

(三)3月16日,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

(四)3月18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3月20日—22日,对2014年专项资金年度安排使用方案进行校内公示;

(六)3月30日前,将项目遴选办法及2014年专项资金年度安排使用方案等材料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成效。按项目分类归口管理原则,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推进项目开展,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二)明确绩效目标,加快执行进度。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确立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督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2014年专项资金原则上应于2015年11月底前全部使用完毕。

请相关单位于3月6日前将所负责的材料交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综合楼7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jian@gdufe.edu.cn,联系人:王 健,电话:84096309,13430332923。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第一批)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5号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