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评估数据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皓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22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文
粤财大办〔201836











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填报和审核评估数据组工作的通知


各党政管理、群团、教学、科研、教辅、附属单位:

根据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有关要求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学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填报和审核评估数据组工作,顺利完成数据采集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  长:邹新月

常务副组长:李俊

副组长:陈红丽  张政彪

成  员:党办校办、学生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招生考试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后勤处、校团委、校友总会办公室、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指导各部门和教学院(部)填报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完成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相关工作。

(二)比较近三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照近三年数据变化情况,形成数据变动报告。

(三)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形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纲见《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方案》(粤财大〔201768号)中的附件6)。

三、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评估数据统计分析由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归口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审核及数据统计分析,各协助单位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并提供相关原始数据和佐证材料,具体分工及进度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二)各牵头单位须指定一名填报人员和一名审核人员,分别负责数据的填报和审核,按附件3要求填报相关人员信息并于615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

(三)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74日前完成相关基础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四)各牵头单位710日前按附件4要求完成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和审核,并提交发展规划处审核。

(五)发展规划处720日前会同有关单位完成数据审查。

(六)各牵头单位725日前将审定数据录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

(七)有关牵头单位93日前按附件5要求完成71日至831日期间发生变动的时点数据的补充、修改及填报。

(八)发展规划处9月中完成数据分析报告。

(九)各有关牵头单位109日前按附件5要求报送91日至9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时点数据的书面说明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十)发展规划处1012日前汇总及说明数据变动情况。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牵头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准确理解学校迎评促建工作方案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及时高效地完成分析报告

(二)本次数据采集和填报有关表格及要求请认真研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1(2017) 》(网址:http://udb.heec.edu.cn)和《2018年下半年评估院校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说明》。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数据统计分析牵涉面广、数据信息量大,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牵头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相互沟通,统一口径,扎实推进数据采集、汇总、校验和分析,确保原始数据、佐证材料的真实可靠,填报和分析的数据信息准确规范。

(四)在数据采集和填报过程中,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原始数据、佐证材料及报送材料的整理和存档,认真梳理问题及其解决建议。为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传送信息,请工作组成员及时加入工作组QQ群(群号:155258392)。

(五)数据采集等纸质材料经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发展规划处综合楼721-1),电子材料发送到fzghc@gdufe.edu.cn联系人黄沃才郑森文电话8409630984096946

特此通知。


附件:1.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

2.工作进度安排表

3.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信息表

4.2018年下半年评估院校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

时间节点说明

5.关于时点数据的补充说明




广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612

附件1

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


序号

数据表格名称

统计时间

牵头单位

主要协助单位

1

1-1 学校概况

时点

党办校办


2

1-2 校区及地址

时点

党办校办


3

1-3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时点

人力资源处


4

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时点

人力资源处

教务处、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5

1-5-1专业基本情况

时点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6

1-5-2专业大类情况表

时点

7

1-6-1教职工基本信息

时点

人力资源处


8

1-6-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时点

人力资源处


9

1-6-3 附属医院师资情况

医科专用、时点

10

1-7 本科生基本情况   

学年

教务处


11

1-8-1 本科实验场所

时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务处、各教学院(部)、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12

1-8-2 科研基地

时点

科研处

各科研机构

13

1-9 办学指导思想

时点

党办校办

发展规划处

14

1-10 校友会与社会合作

时点

党办校办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

15

2-1 占地与建筑面积

时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基建处

16

2-2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时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基建处

17

2-3-1 图书馆

自然年

图书馆


18

2-3-2 图书当年新增情况

自然年

图书馆


19

2-4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时点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20

2-5 校园网

时点

网络信息中心


21

2-6 固定资产

时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22

2-7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

时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教学院(部)、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23

2-8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时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各教学院(部)、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24

2-9-1 教学经费概况

自然年

财务处


25

2-9-2 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自然年

财务处


26

2-10 学生生活、运动条件

时点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基建处、后勤处

27

3-1 校领导基本信息

时点

党办校办


28

3-2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时点

人力资源处

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院(部)

29

3-3-1 高层次人才

时点

人力资源处


30

3-3-2 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

时点

教务处

科研处、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31

3-4-1 教师教学发展机构

学年

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32

3-4-2 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

学年

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人力资源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3

3-5-1 教师主持科研项目情况

自然年

科研处

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34

3-5-2 教师获得科研奖励情况

自然年

科研处

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35

3-5-3 教师发表论文情况

自然年

科研处

教务处、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36

3-5-4 教师出版专著情况

自然年

科研处

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37

3-5-5 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

自然年

科研处

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38

3-5-6 教师主编本专业教材情况

自然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及科研机构

39

4-1-1 学科建设

时点

研究生处

教务处

40

4-1-2 博士后流动站

时点

人力资源处


41

4-1-3 博士点、硕士点

时点

研究生处


42

4-1-4 重点学科

时点

研究生处


43

4-2 专业培养计划表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44

5-1-1 开课情况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45

5-1-2 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表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46

5-1-3 专业核心课程情况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47

5-1-4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48

5-2-1 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49

5-2-2 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填报)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50

5-2-3 医学专业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

学年

51

5-3-1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年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52

5-3-2 本科教学信息化

学年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53

5-4-1 创新创业教育情况

时点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54

5-4-2 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时点

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55

5-5 课外活动、讲座

学年

校团委

教务处、科研处

56

6-1 学生数量基本情况

时点

教务处

研究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

57

6-2-1 本科生转专业情况

学年

教务处


58

6-2-2 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情况

学年

教务处


59

6-3-1 近一级本科生招生类别情况

时点

招生考试处

教务处

60

6-3-2本科生(境外)情况

时点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务处

61

6-3-3 近一级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

时点

招生考试处

教务处

62

6-3-4 近一级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

时点

63

6-4 本科生奖贷补

自然年

学生处

各教学院(部)

64

6-5-1 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年

学生处

教务处、各教学院(部)

65

6-5-2 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就业情况

学年

教务处

学生处、各教学院(部)

66

6-6 本科生学习成效

学年

学生处

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团委、各教学院(部)

67

6-6-1 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

学年

教务处

校团委、创业教育学院

68

6-6-2 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情况

学年

学生处

各教学院(部)

69

6-6-3 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

学年

校团委

学生处、各教学院(部)

70

6-6-4 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

学年

校团委

学生处、人文学院、艺术学院

71

6-6-5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学年

学生处

各教学院(部)

72

6-6-6 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用)

学年

学生处

人文学院、艺术学院

73

6-6-7 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

学年

学生处

各教学院(部)

74

6-7 本科生交流情况

学年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务处

75

6-8 学生社团

学年

校团委


76

7-1 教学管理人员成果

时点

教务处

科研处、人力资源处、各教学院(部)

77

7-2 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

学年

教务处


78

7-3-1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自然年

教务处


79

7-3-2 教学成果奖

近一届

教务处


80

7-3-3 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情况

自然年

教务处


81

7-4 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学年

教务处


备注:1.牵头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牵头负责填报和审核相关数据,可视数据采集工作实际需要指定其他协助单位,协助采集和报送相关数据。

 2.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见《2018年下半年评估院校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说明》。

      3.根据数据采集内容及学校实际,序号695062的表格不用填报。

附件2

工作进度安排表


工作步骤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审定并提交

发展规划处时间

步骤一

填报“表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在数据模板上填报)

人力资源处

622

步骤二

填报“表1-5-1专业基本情况”

(在数据模板上填报)

教务处

626

步骤三

填报“表1-6-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6-2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

(在数据模板上填报)

人力资源处

74

填报“表1-7 本科生基本情况”

(在数据模板上填报)

教务处

74

填报“表1-8-1本科实验场所”

(在数据模板上填报)

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

74

填报“表1-8-2 科研基地”

(在数据模板上填报)

科研处

74

步骤四

同步填报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数据表格

(在数据模板上填报)

各牵头单位

75-10

步骤五

会同有关单位审查数据模板的数据

发展规划处

720日前

步骤六

将审定的数据填报教学基本状态

数据库系统

各牵头单位

725日前

步骤七

补充、修改30/6-31/8期间发生变动的时点数据并填报教学基本状态

数据库系统

有关牵头单位

93日前

步骤八

编制完成数据分析报告

发展规划处

9月中

步骤九

完成1/9-30/9期间发生变动的时点数据书面说明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各有关牵头单位

109日前

步骤十

汇总、说明数据变动情况

发展规划处

1012日前






附件3

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信息表


序号

牵头单位

填报人

办公电话

手机

审核人

填报人账号

审核人账号

1

党办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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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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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xgb

3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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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yjs

4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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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fgc

5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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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rsc

6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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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jwc

7

招生考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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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zjc

8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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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kyc

9

国际交流与

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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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gjc

10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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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cwc

1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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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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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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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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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2_sh_tsg

15

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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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填报人账号、审核人账号初始密码均为61,首次登陆后请修改初始密码。


附件4

2018年下半年评估院校国家数据平台
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说明


一、本次采集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711日至201712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791日至20188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18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二、111日后评估学校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说明

所有表格均按照基本统计指标说明中的时间节点进行采集,无例外。(11月上旬评估院校,可将时点调至9月初本校开学当天)

三、针对9-10月评估学校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说明

以自然年、学年采集的表格,按照基本统计指标说明中的时间填报;以时点统计的表格或者单个指标,按照下文要求进行填报。

1.学校基本信息

1-1,表1-2,表1-3,表1-4

按照2018930日的时点填报。

1-5-1,表1-5-2

按照2018930日时点填报,需包含2018年秋季学期即将招生或者停招的专业。

1-6-1,表1-6-2,表1-6-3

按照2018630日时点填报,对于少数在30/6-30/9期间产生异动的人员(比如离职、新招等等),或者任教专业有变动的情况,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

1-8-1,表1-8-2,表1-9,表1-10

按照2018930日的时点填报。

2.学校基本条件

2-1,表2-2

按照2018930日的时点填报。

2-4

按照2018630日的时点填报,在30/6-30/9期间,有新签订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

2-5

按照2018930日的时点填报,其中电子邮件系统用户数若无法预估,可按照630日填报,评估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补充或更改。

2-6,表2-7

按照2018630日的时点填报,在30/6-30/9期间,发生固定资产相关值实验设备相关值变动,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

2-8,表2-10

按照2018930日的时点填报。

3.教职工信息

3-1,表3-2,表3-3-1,表3-3-2

按照2018630日的时点填报,在30/6-30/9期间,发生相关人员变动,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并于评估完成后,联系评估中心开放系统进行补充、更改。

4.学科专业

4-1-1,表4-1-2,表4-1-3,表4-1-4

按照2018930日的时点填报。

5.人才培养

5-4-1,表5-4-2

按照2018930日的时点填报。

注:表格内指标内涵有单独时间节点说明的,按照指标内涵进行填报。

6.学生信息

6-1

暂时按照2018630日的时点填报学生数量(2018年已毕业学生)。

在秋季新生入学之后,应变更为最新学生数据,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

6-3-1,表6-3-3,表6-3-4

暂时按照2018630日的时点,填报2017级的招生类别情况。在秋季新生入学后,应变更为填报2018级的招生类别情况,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正常填报应为2018

6-3-2

暂时按照2018630日的时点,其中招生数暂填报2017级,在秋季新生入学后,变更为2018级;在校生数暂填2014-2017级,在秋季新生入学后,变更为2015-2018级;毕(结)业生数、授予学位数所对应的年级为2014级,始终保持不变。所有的数据变动,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

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7-1

按照2018630日的时点填报,在30/6-30/9期间,发生变动,若时间允许,评估前在系统进行补充或者更改,若时间仓促,可进行数据补充说明。

备注:本说明是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17年下半年评估院校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时间节点说明》整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5

关于时点数据的补充说明


一、为加快学校推进审核评估数据采集,根据教育部对下半年评估院校数据填报的要求,时点数据按630日的时点进行采集和填报(正常采集和填报的应为930日的时点数据)。对于在30/6-30/9期间发生变动的数据,评估前应在数据平台上进行补充、更改,或进行数据补充说明。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和密切跟踪时点数据的变动情况,及时反馈时点数据采集和填报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分别在93日、109日前将71日至831日、91日至930期间数据变动情况(见附表)的纸质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材料发送fzghc@gdufe.edu.cn

三、如确需修改自然年、学年等其他数据,由牵头单位参照上述要求报送修改说明及佐证材料。

四、附表

数据变动情况汇总表

序号

表号表名

30/6数据

31/8数据

30/9数据

变动说明



















备注:凡是发生变动的数据须按采集和填报要求提交基本状态数据表格并提供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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