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职能

发展规划部是学校二级行政管理机构,源于2013年3月成立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2015年9月更名为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高教评估职能分别划归研究生处、教务处;2025年7月更名为发展规划部,划入学科建设、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职能。目前,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一)统筹协调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重要改革建设方案战略研究,负责学校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和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等工作;指导督促专项规划、教学院部规划的编制、实施和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

(二)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申报、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三)负责“冲补强”提升计划等财政专项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自评、项目库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教学单位目标绩效考核评价管理以及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五)研究分析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动态,围绕学校重大改革事项和发展需求开展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和决策咨询,提供战略性、前瞻性的政策建议;负责学校战略咨询委员会会议筹备召开,以及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制定办学监督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

(七)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开展数据统计分析,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八)负责基础教育帮扶工作周期协议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全面系统推进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九)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的履职和运行管理,组织学术委员会换届和调整,受理学术不端举报,统筹协调各专门委员会、分委员会以及学院教授委员会履职和日常管理

    (十)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