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阶段性重大工作专题规划,指导督促各教学院部和科研机构按学校要求制定自身发展规划,检查、评估和总结学校各级各类规划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冲补强”提升计划、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包括建章立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库,协调安排年度预算,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协调跟踪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等。
3.负责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转型试点高校建设,督促落实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建设方案;协调推进“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申报、建设、考核等有关工作。
4.负责学校数据统计和管理工作,主要是高等教育基层报表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及编报等有关工作;开展数据统计分析,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5.组织编印和发布学校事业发展年度白皮书,指导督促教学院部和科研机构编报本单位年度发展白皮书。
6.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督办落实学术委员会决定事项;协助受理学术问题举报,做好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会务、经费预算管理、资料归档等有关工作。
7.研究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特别是财经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信息和动态,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校本研究,为学校加快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建设提供战略性、前瞻性的政策建议,供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8.研究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如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等并提出整体设计意见。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