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省在谋划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思想认识、思路举措以及成效做法,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各校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现就做好我校征文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二、征文主题
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三、推荐数量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荐征文5篇。如校内参评征文(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案例等)超过5篇,发展规划处将择优推荐。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报送高质量论文,提升学校获奖率。具体承担改革教师职称改革、科研评价改革、实习实训评价改革、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家校社”协同育人改革等试点项目的单位亦可全面梳理总结试点项目建设成效,凝练成典型案例进行报送。
(二)各参评者要认真阅读征文通知并按照有关格式及要求(见附件)撰写论文,题目自拟,文责自负,并在5月19日前通过本人工作单位将作品及个人有关信息报送发展规划处或由本人直接报送发展规划处。作品纸质版一份送至广州校区综合楼721-1室,电子版发至fzghc@gdufe.edu.cn。
(三)省教育厅将对被推荐的征文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征文若干篇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等杂志上刊发或在南方教育网等媒体上进行推送。
联系人:梁宏中 ,联系电话:84096309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docx
发展规划处
2023年3月20日